前言:长春工程学院成人教育招生简章,长春工程学院函授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专业,均面向社会招收。招生范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等学校在校生之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报考我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补充说明:开设的专升本专业,不安排专业加试。
考试违规说明:考生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的舞弊及违纪行为,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中的规定,依法处理。
二、新生入校及复核:
在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函授站将到高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在规定的日期之前按要求和方式缴存本专业学费,对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而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科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责任由学生本人独立承担。
三、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
四、长春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学历报名流程及联系方式: